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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医院预检分诊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校医院 更新时间:2024-05-28 点击数:32


一、按传染病规定要求设立传染病分诊点,门诊应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及时报告卫生科并做好转送病人到指定的传染病医院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发现传染病人及时上报并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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