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工作纪律自查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服务质量、效率、水平,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办法》(鲁理工大党办发〔2021〕30号),现就上半年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及所在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二、自查主要内容
(一)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外出办私事。
(二)工作时间擅自离岗、随意串岗、扎堆闲聊。
(四)对待服务对象作风傲慢、态度冷漠、语言生硬。
(五)落实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力,推诿拖拉。
(六)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
(七)公款相互吃请、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
(八)无故缺席会议、迟到、中途退场、他人代会。
(九)下班后未关闭电脑、空调风机等电器设备,造成浪费和安全隐患。
(十)节假日值班不在工作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5月下旬,各党支部要开展一次工作纪律教育,组织所在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对照自查内容,按照“深快细高严实”标准开展工作纪律自查,各党支部检查情况(见附件)请于6月1日前经党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机关党委。
(二)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从严从实加强对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管理制度的行为和不良作风表现,要及时发现、及时指出、及时纠正。
(三)各党支部要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爱岗敬业、事争一流”宣传教育,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事业心培育,引导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促发展,驰而不息抓落实,立足岗位作贡献。
机关党委将针对机关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顿,推动机关工作作风不断转变和提升,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工作人员弘扬强烈的事业心、正确的价值观、勇夺第一的追求、开拓进取的意志、躬身实干的精神,推动2023年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机关党委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