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医护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招聘部分非事业编药剂师、执业护师、执业医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药剂师1人、执业护师2人、执业医师1人,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工作严谨细致,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 2.学历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执业医师、药剂师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执业护师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工作经历满两年或具有硕士学位。 3.各岗位具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应聘简历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校医院邮箱:yiyuan@sdut.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有不实情况,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学校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各岗位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考试人员需提前14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参加笔试和面试均需提交此表,有意应聘者可提前准备。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遵守学校在疫情期间的防疫要求,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现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等。 3.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学校研究 (五)公示 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管理办法与待遇 (一)管理办法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二)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按学校现行标准执行,根据淄博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发放与保险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3-2782207 联系人: 赵老师 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 校医院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