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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慢性病患者在校医院就诊购药实行实时结算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校医院 更新时间:2019-06-19 点击数:431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部分慢性病患者的建议,为实现慢性病患者就近购药、及时报销,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就诊负担。经研究,拟在慢性病用药年终报销的基础上,同时实行在校医院购药实时报销的办法。为此,校医院组织开发了慢性病用药报销系统,并对慢性病常用药品进行了招标,现已基本具备实时报销条件。为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慢性病用药统计表》:

为准确掌握慢性病患者的用药情况,请拟在校医院购药者填写《慢性病用药统计表》,一种药品只能填报一个生产厂家及规格,在选择厂家及规格时可参考《部分慢性病用药招标目录》及《校医院现有药品招标目录》(2019年),尽量填报目录中载明的药品、厂家及规格。中草药不在填报范围内。该表仅限本次填报,校医院将对《统计表》进行汇总,是否能提供所填报药品,校医院将进行反馈。

该表请于2019624日前发至校医院邮箱:Yiyuan@sdut.edu.cn

二、购药及报销流程:

(一)购买药品请提前预约:

医院对慢性病用药前期采取“带量采购,即采即售,不留库存”的办法,因此在购药时,请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告知药房(每周二、四集中受理预约,寒、暑假一般不受理预约,建议寒暑假前将药品备足)。待校医院掌握慢性病用药规律后,常用药品可实现随到随购,无须预约。

(二)到二楼门诊找医生开具处方;

(三)到一楼收费处核算缴费,所开具药品属于慢性病用药的,按照报销比例核算报销金额,并实时报销,报销后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可从个人账户支付,也可以现金支付。所开具药品不属于慢性病用药的,从个人账户支付。药品价格执行招标价格(药品招标一年一次,年内有的药可能略有上浮),医院无加价。

三、相关报销制度的衔接:

实时报销办法实行后,慢性病用药的年终报销和实时报销办法并行。慢性病患者校内购药实时报销遵从自愿的原则。由于受药品采购种类的限制,校医院目前只能提供常用且用量相对较大的慢性病用药,使用这部分药品的人员可自愿选择在校医院购药并实时报销,也可继续选择校外购药;也可以选择某几种药在校医院购买并实时报销,某几种药从校外购买年终报销;对于非常见慢性病患者用药及服用中草药的,校医院目前尚无法提供药品,请继续在校外购药,年终报销。异地居住的慢性病患者,可继续实行校外购药年终报销。

四、慢性病患者的门诊报销政策:

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为1000元(若年内住院,门诊和住院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80%

联系电话:医保办278727388273

          药房 278192281922

附件一:《慢性病用药申报表》慢性病用药统计表.doc

附件二:《部分慢性病用药招标目录》部分慢性病药品招标目录.xlsx

附件三:《校医院现有药品招标目录》(2019年)校医院现有药品招标目录(2019年).xlsx

 

                                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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