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季度职工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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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校医院
更新时间:2019-01-10
点击数:976
各位教职工:
第四季度职工外诊医药费报销于本月14日开始,具体报销时间及地点通知如下:
西校区:14、15、16、17日,地点:西校区医院四楼405房间。
东校区:14、15日,地点:东校区医院二楼208房间。
瑞贤园生活区:16日上午,地点:瑞贤园物业楼。
北校生活区:16日下午,地点:北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