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慢性病门诊医疗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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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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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慢性病门诊医疗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2016年度教职工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报销即将开始,现将报销时间及报销地点通知如下:
西校区:2016年11月21、22、23日,地点为西校区校医院一楼103室。
东校区:2016年11月21日上午,地点东校区校医院二楼。
前往报销时,请携带《慢性病证》、双处方报销联或药店的药品明细单。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