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季度职工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校医院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6-10-11
点击数:487
各位教职工:
第三季度职工外诊医疗费报销于本月13日开始,具体报销时间及地点通知如下:
西校区:13、14、17、18日,地点:西校区医院103房间。
东校区:13、14日,地点:东校区医院二楼。
瑞贤园生活区:17日上午,地点:瑞贤园物业楼。
北校生活区:17日下午,地点:北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