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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医保宣传资料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4-08-26 点击数:3064

一、门诊药费报销

(一)报销流程:在山东理工大学医院收费窗口实施报销。

(二)报销办法:门诊药费报销实行门诊筹联网结算办法。

参保大学生在山东理工大学医院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门诊统筹联网结算办法,在其它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统筹: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大学生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0%,待年末视基金结余情况,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实行二次补偿(2013年二次补偿报销比例20%)。

     二、住院审批、费用报销流程

   (一)在校期间在淄博本地住院:

1、因自然疾病住院:住院2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住院资料到就住医院医保代办处(资料以医院医保代办处要求为准)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在医院联网结算。

2、因外伤住院:同时还须到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市医保处)办理外伤性疾病住院审批手续。

办理外伤性疾病住院审批提供材料:

1、《淄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性疾病住院登记表》

2、医院门、急诊病历复印件

3、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校期间在淄博市以外医院住院:

1、省内联网医院:参保大学生需到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等联网医院(具体联网医院咨询市医保处)转诊住院的,应先到淄博市三甲医院就诊,开具转院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医保处填报《淄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申请表》,办理转诊确认手续后,持《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到“联网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出院时在医院联网结算,不再行手工报销。

2、在非联网医院住院:需到淄博市三甲医院就诊,开具转院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医保处填报《淄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申请表》,住院结束报销时凭《申请表》、学院证明、住院结算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由校医院医保办代送市医保处手工报销。该类情况参保大学生按外转诊处理,需扣外转诊自付比例。

(三)、在外地实习期间因病()住院的办理。

1、在实习地非联网医院住院

由本人、知情老师或同学,代为填写《淄博市医疗保险外地住院备案表(大学生)》(从本《规定》中下载或到校医院医保办领取)。参保大学生入院五日内(特殊情况延长至出院前,出院后不再办理),由本人、亲属或同学到市医保处居民科备案。是外伤住院的,同时还需到市医保处办理外伤性疾病住院审批(手续及资料同前)。返校后持备案表、学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外伤住院的提供外伤审批表、急诊住院的提供急诊病历或相关的急症证明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由校医保办代送市医保处手工报销。

2、在实习地联网医院住院

     由本人、亲属或同学持就住医院的相关病历资料、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出院结算前到市医保处办理联网审批手续。出院时在医院联网结算。不再手工报销。

(四)、在外地实习期间因病()住院后转诊的办理

参保学生在外地实习期间因病(伤)住院后需转诊治疗的,必须由住院地经治医院出具转诊证明。由亲属、知情老师、同学代为填写《淄博市医疗保险外地住院备案表(大学生)》。参保大学生入院五日内(特殊情况延长至出院前,出院后不再办理),到市医保处居民科备案。返校报销时持首诊医院证明、《淄博市医疗保险外地住院备案(大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医院门、急诊病历或相关的急诊证明材料(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学院证明、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外伤的须持已审批的外伤审批表、转诊须持转诊审批表)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由校医保办代送市医保处手工报销。该类情况参保大学生按外转诊处理,需扣外转诊自付比例。

(五)、在寒暑假期回原籍因病(伤)住院的。

1、因自然疾病在非联网住院的,可先住院治疗,待开学后持身份证复印件、学院证明、住院发票、住院收费总明细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由校医保办代送市医保处手工报销。

2、在省内联网医院住院的,当地学生在住院前必须办理联网审批手续。外地学生鼓励办理联网审批手续,也可先住院治疗,报销时持身份证复印件、学院证明、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由校医保办代送市医保处手工报销。该类情况参保大学生按外转诊处理,需扣外转诊自付比例。

3、因外伤住院的,住院即日(节假日顺延)电话联系市医保处居民科赵科长办理相关外伤审批手续。

(六)、在寒暑假期回原籍因病(伤)住院后转诊的。

参保学生寒暑假期间因病(伤)在原籍住院后转诊治疗的,必须由原籍经治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开学后持转诊证明、住院病例复印件、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学院出具的原籍证明,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由校医保办代送市医保处手工报销。外伤住院的(住院即日,节假日顺延,出院后不再办理),需电话联系市医保处居民科赵科长办理相关外伤审批手续。该类情况参保大学生按外转诊处理,需扣外转诊自付比例。在山东省内联网医院住院的转诊手续同上。

参保学生寒暑假期间在原籍因病(伤)住院的,其报销待遇视同在本地住院治疗报销。在非原籍因病住院的,需扣外转诊自付比例。

校医院医保办电话:05332787273

淄博市医保处居民科赵科长电话:0533317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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